2015年3月17日 星期二

高雄大氣爆偵辦實錄

借鏡 雄檢出版《高雄大氣爆偵辦實錄》
中廣新聞網  2015/03/17 12:40 報導

造成32人死亡的「高雄氣爆」,高雄地檢署將偵辦過程集結出書《高雄大氣爆偵辦實錄》,檢察長蔡瑞宗表示,社會上仍有人對於偵辦結果不滿,但就法論法,被告所觸犯最重的就是業務過失致死,「法律就是這樣」。蔡瑞宗希望法規不足之處由立法機構補足。(林憲源報導)

高雄地檢署動員29名檢察官,140天密集偵查氣爆事件,最終起訴被告12人。偵辦過程集結出書《高雄大氣爆偵辦實錄》,參與偵辦的每一位檢察官寫下自己在當中負責的工作,連同參與的檢察事務官、書記官、法醫、警察局偵查隊長等,都為這起災難的偵辦留下紀錄。
高雄地檢署檢察長蔡瑞宗開宗明義:高雄氣爆不是故意,而是一連串失誤造成的災難,在偵辦過程中遇到很多問題,包括:協力支援調度、管線開挖鑑定、專業諮詢、以及相關法規不足等等。留下的偵辦實錄,可供未來借鏡。
高雄氣爆死亡32人,傷者數百人,偵辦結果起訴十二人。檢察長蔡瑞宗特別提起仍有人認為偵辦結果不公平,他說這些不同意見大概都是對於法律的誤解,就法而論,「在這案件的被告所觸犯最重的刑責就是業務過失致死,其他沒有,社會大眾覺得很不公平,但法律就是這樣」。蔡瑞宗認為法律不周延處,希望由立法機構檢討改善。
高雄氣爆103年12月18日偵查終結,起訴被告十二人:包括李長榮化工六人(以董事長李謀偉為首)、華運倉儲三人、以及高市府基層員工三人。

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攝 104年3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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