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經費可以挪用,那麼預算的用意在哪裡?何必做預算?一個總金額給您用就好,何必項目呢?
2013-03-23 01:42 中國時報 【林偉信/台北報導】
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被控詐領公款,依貪汙罪重判5年,最高法院昨言詞辯論,林昭任(右)在委任律師王森榮(左)陪同下出庭。(趙雙傑攝)
國立中正大學化工系教授林昭任被控貪汙,二審遭重判五年,面對嚴刑究責,廿二日他在最高法院辯論庭感慨地說,看到學生沒錢做研究,挪用國科會經費供其使用,這樣錯了嗎?他認為國科會研究補助制度出了問題。
林昭任說,他是國外學成回台,受聘到中正大學任教,並受國科會委託,從事學術研究的學者;當時,學校沒有給他任何錢,一切研究經費,都要自己去籌錢,爭取外界補助。
林表示,學校只給了一間空盪的房子,不管作研究的設備、出差、學術訪問,甚至連影印一張紙都要自己出錢;學校實驗室沒水電、沒冷氣,在沒有錢的情況下,只能自己想辦法,解決問題。
林昭任表示,國科會的研究計畫,經常是今年提報,明後年才撥款執行,況且科學研究有風險,過程變動很大,有些實驗項目,經常要做調整,增加經費;設備壞了要更修,修不了要買,但國科會的制度卻有問題,經費配合不上實際的需求。
林昭任感嘆地說,學生作研究急需設備,否則無法如期完成報告,將影響學生的畢業時間;身為一個老師,不能把經費、設備問題,丟給學生自己處理,只能想盡各種辦法幫學生「找錢」,解決問題。
林也批評國科會的研究補助制度,存在很多問題,才會造成這種亂象。
他舉例,國科會的經費不允許購置冷氣,但南部天氣很熱,學生待在實驗室內做研究,根本無法忍受酷暑,他心疼學生,挪用經費裝設冷氣,難道這也錯了嗎?
林昭任感性地說,希望法官站在情理法的立場,來考量身為人師不得不「便宜行事」的苦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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