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完《南科的古文明》臧振華, 李匡悌 著。(3/6)
大湖文化
南科發掘的大湖文化,包括三個時期:
(一)大湖期, 3300~2800年前,道爺南、瘦砂、右先方南貳遺址。
(二)烏山頭期, 2800~2000年前,道爺南、瘦砂、右先方南貳、五間厝、三抱竹、北三舍、五間厝北、旗竿地、石橋、石頭埔、五間厝南、牛尿港、牛尿港北、右先方南壹、三舍灣港、三寶埤、三寶埤南、王甲南、柑港南等遺址。
(三)魚寮期,2000~1800年前,旗竿地東遺址。
大湖期,與園區東北側外圍的善化、左營遺址相較,園區內大湖遺址分布密度較低。石器數量大幅減少,橄欖石玄武岩石器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巴圖形石斧。陶器多以素面灰黑陶為主,素面紅陶比例減少,部分陶器於頸折下方施加各式篦劃紋飾,最具特色的陶器,是帶緣盆的出現。墓葬中大量見有甕棺,作為嬰兒的葬具,改採直立式。葬式為頭向朝北,仰身直肢葬,偶有石頭疊壓於頭骨上,覆臉石的文化特色在台灣考古遺址中相當少見。
烏山頭期,除了三寶埤遺址面積達10公頃之外,其他遺址面積都不大,約在5公頃以下,遺物的密度和數量也較其他遺址低。貝類遺留僅見於三抱竹、牛尿港、灣港等西北側遺址。聚落內部配置相當一致,呈長方形區塊,長寬約100公尺,每一區塊外圍為垃圾丟棄區,散見貝塚帶、陶片群、灰坑等,土井散佈其外,內部則見柱洞群、墓葬等遺跡。石器數量劇減,以砂岩磨光的巴圖形匙形石斧,和變質玄武岩方角形磨製石錛最具特色。陶器主要為灰黑陶,陶環以泥質紅陶為主。陶器在質地和型器上有差異,有陶土摻貝屑,而少見向下向外捲瓣之帶緣盆,有陶土不摻貝屑,而有捲瓣型帶緣盆。墓葬的墓穴深70~100公分,有疑似棺木腐爛痕跡,葬式為俯身直肢葬,頭向朝北。墓葬少見裝飾品類的陪葬物,而在近頭部的墓穴上方放置盛裝食物的陶容器。男性逝者以網墜陪葬,女性以紡輪陪葬。三抱竹、五間厝南遺址出土無首墓葬,存在馘首行為。偶見男性有拔牙風俗。
魚寮期,在園區內魚寮期遺址較少,只有零星灰坑。陶器除了灰黑陶、紅褐陶外,另有橙皮灰胎陶,是本期特色。
石器
數量比牛稠子期銳減,有石、木、骨等材質的巴圖形石斧,從出土的石斧柄部及刃部使用痕跡觀察,應是裝柄的農作鋤具。石錛用來刨木、修整木器表面,多裝柄使用,也可能用來刮除獸皮脂肪。石錛整體形制和材質相當一致,多為方角形,面與面之間幾乎呈直角,大多為變質玄武岩,是從外地交易來的材料。石刀用板岩、頁岩製成,用來收割穀物,有長方形、半月形、三角形,柄部有穿孔以用繩索固定在手上。石鏃數量頗豐,以板岩、頁岩磨製而成,為三角形,有一穿孔固定於木枝末端。部分墓葬人骨插有石鏃,可見狩獵和爭鬥行為頻繁。從石器推測應該以農耕為主,狩獵、漁撈為輔的生活方式。
陶器
陶容器以夾砂或泥質灰黑陶為主,早期的灰黑陶以盆、罐、缽為主,常帶有蓖劃紋、蓖刺紋,晚期以素面灰黑陶卵體品為主。晚期出土的陶容器有罐、缽、盆、杯、瓶、豆,有泥質陶及夾細砂陶,大部分為素面,部分帶有曲折波浪狀篦劃紋。還有紡輪、網墜、陶環、陶珠,前二者以黑色為主,陶環多為紅色。不見石網墜,只有陶網墜,且數量很少。
動物骨骼和植物遺留
只有道爺南、三抱竹、牛尿港、右先方南貳、灣港、三寶埤南等遺址發現貝類遺留,其他遺址未發現或者很少。骨器不多,以及豬肢骨和鹿角製成骨尖器、穿孔骨器,其功能為縫紉所需的鑽孔尖器,和捕魚用的魚叉、魚鉤等。植物種子出土很少,只有三抱竹遺址灰坑發現稻米遺留。動物骨骼大部分是豬骨、鹿骨、魚骨。三抱竹發掘一具完整小乳豬骨骸。
生業方式
食物來源以農作栽培為主,漁獵為輔。紡織技術較前期提高。陶紡輪有夾砂和泥質,算珠形,用於編織、捻繩。陶網墜為圓筒狀,用於漁撈。
聚落格局
依據所傍河道劃分為四群:牛尿港群、灣港群、古三舍港群、古五間厝港群。遺址之間距離相當近,年代在距今2800~2500年間,推測有部分聚落共存在同一時段中。聚落雖多,單一遺址規模較小,佔居的時間也短,人口也較少。以三抱竹的聚落為例:柱洞密集,屬集居型態,分為東西南三區塊,區塊外圍有貝塚、陶片堆的廢棄物地帶、壕溝、垃圾型灰坑、井式灰坑,區塊之間以不毛地帶做區隔。區塊內部則為柱洞群、空灰坑、小型壕溝、墓葬、井式灰坑、垃圾型灰坑。建築結構可能是長方形或方形的干欄式建築,墓葬群和灰坑位於柱洞群南側或靠近外圍的一側,每個墓葬群有2~7具墓葬。右先方南貳遺址發掘出烏山頭期和大湖期兩層文化,早晚文化層出土遺留有顯著差異,但是呈現的聚落配置極為相似。
工藝技術
早期石器器表殘留的打剝痕跡明顯,晚期比較精細,巴圖形石斧,表面打磨拋光,幾乎未見打剝痕跡殘留。石錛的製作技術也很精細,方角型各面都非常平整。石刀、石鏃都是磨製。玉環、玉管、管珠,材料是東部的閃玉, 玉環以管狀旋截法製作,穿孔玉管見有雙面螺旋鑽孔,玉管珠是整根穿孔玉管截切小段而成。陶容器多將口緣、體部分開製作,再黏合為一完整容器。灰黑陶容器是大湖文化的特色,呈黑色的原因在於降溫時將容器覆蓋密封,陶土中的氧化金屬還原為金屬離子,呈現灰黑原色。部分陶器尚呈現局部紅褐、黃褐色,是因為燒陶技術未成熟,而且僅露天燒製,沒有陶窯所致。
墓葬
墓葬多位於住屋周圍,頭向朝北,且有群聚現象,單體葬。三抱竹遺址有成年女性與嬰兒的伴體葬。葬姿多為仰身直肢或俯身直肢葬。早期埋葬深度約40公分,晚期埋葬深度約70公分,深者甚至150公分。部分墓穴有長條方形有機黑土遺留,應是棺木。嬰幼兒的甕棺葬分為三類:
(一)將遺骸置於完整陶罐內,再以大片陶片或陶盆覆蓋罐口,也有從腹部打破置入者。
(二)以兩個大型弧形陶片,上下扣合,遺體放置其中。
(三)以大陶片或帶緣盆覆蓋遺體。
甕棺葬都是二歲以下的孩童,二歲以上孩童採俯身下肢側屈。甕棺葬和成人墓葬一樣,有明顯墓穴和陪葬陶罐,平均深度約數十公分,也有二公尺者。陪葬品多在墓穴頭側之上,置一小型陶碗、缽、瓶、罐,內裝食物供奉逝者。早期,部分逝者手腕佩戴灰黑色泥質陶環,頭部以石頭疊壓。晚期,少數有覆臉陶,或完整陶盆倒扣頭部,少見陶環陪葬。五間厝南遺址,一具兒童墓葬,頸部有玉質管珠頸飾陪葬物,管珠有70件,排列成串,可能是生前佩戴的飾品。成年墓葬有拔牙現象,拔掉上顎兩側側門牙和犬齒,可能是成年儀式。發現無頭墓葬,間接證實馘首行為存在,五間厝遺址一具無頭墓葬,身上有多處被石茅、石鏃刺入,為爭鬥造成。
大湖文化
南科發掘的大湖文化,包括三個時期:
(一)大湖期, 3300~2800年前,道爺南、瘦砂、右先方南貳遺址。
(二)烏山頭期, 2800~2000年前,道爺南、瘦砂、右先方南貳、五間厝、三抱竹、北三舍、五間厝北、旗竿地、石橋、石頭埔、五間厝南、牛尿港、牛尿港北、右先方南壹、三舍灣港、三寶埤、三寶埤南、王甲南、柑港南等遺址。
(三)魚寮期,2000~1800年前,旗竿地東遺址。
大湖期,與園區東北側外圍的善化、左營遺址相較,園區內大湖遺址分布密度較低。石器數量大幅減少,橄欖石玄武岩石器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巴圖形石斧。陶器多以素面灰黑陶為主,素面紅陶比例減少,部分陶器於頸折下方施加各式篦劃紋飾,最具特色的陶器,是帶緣盆的出現。墓葬中大量見有甕棺,作為嬰兒的葬具,改採直立式。葬式為頭向朝北,仰身直肢葬,偶有石頭疊壓於頭骨上,覆臉石的文化特色在台灣考古遺址中相當少見。
烏山頭期,除了三寶埤遺址面積達10公頃之外,其他遺址面積都不大,約在5公頃以下,遺物的密度和數量也較其他遺址低。貝類遺留僅見於三抱竹、牛尿港、灣港等西北側遺址。聚落內部配置相當一致,呈長方形區塊,長寬約100公尺,每一區塊外圍為垃圾丟棄區,散見貝塚帶、陶片群、灰坑等,土井散佈其外,內部則見柱洞群、墓葬等遺跡。石器數量劇減,以砂岩磨光的巴圖形匙形石斧,和變質玄武岩方角形磨製石錛最具特色。陶器主要為灰黑陶,陶環以泥質紅陶為主。陶器在質地和型器上有差異,有陶土摻貝屑,而少見向下向外捲瓣之帶緣盆,有陶土不摻貝屑,而有捲瓣型帶緣盆。墓葬的墓穴深70~100公分,有疑似棺木腐爛痕跡,葬式為俯身直肢葬,頭向朝北。墓葬少見裝飾品類的陪葬物,而在近頭部的墓穴上方放置盛裝食物的陶容器。男性逝者以網墜陪葬,女性以紡輪陪葬。三抱竹、五間厝南遺址出土無首墓葬,存在馘首行為。偶見男性有拔牙風俗。
魚寮期,在園區內魚寮期遺址較少,只有零星灰坑。陶器除了灰黑陶、紅褐陶外,另有橙皮灰胎陶,是本期特色。
石器
數量比牛稠子期銳減,有石、木、骨等材質的巴圖形石斧,從出土的石斧柄部及刃部使用痕跡觀察,應是裝柄的農作鋤具。石錛用來刨木、修整木器表面,多裝柄使用,也可能用來刮除獸皮脂肪。石錛整體形制和材質相當一致,多為方角形,面與面之間幾乎呈直角,大多為變質玄武岩,是從外地交易來的材料。石刀用板岩、頁岩製成,用來收割穀物,有長方形、半月形、三角形,柄部有穿孔以用繩索固定在手上。石鏃數量頗豐,以板岩、頁岩磨製而成,為三角形,有一穿孔固定於木枝末端。部分墓葬人骨插有石鏃,可見狩獵和爭鬥行為頻繁。從石器推測應該以農耕為主,狩獵、漁撈為輔的生活方式。
陶器
陶容器以夾砂或泥質灰黑陶為主,早期的灰黑陶以盆、罐、缽為主,常帶有蓖劃紋、蓖刺紋,晚期以素面灰黑陶卵體品為主。晚期出土的陶容器有罐、缽、盆、杯、瓶、豆,有泥質陶及夾細砂陶,大部分為素面,部分帶有曲折波浪狀篦劃紋。還有紡輪、網墜、陶環、陶珠,前二者以黑色為主,陶環多為紅色。不見石網墜,只有陶網墜,且數量很少。
動物骨骼和植物遺留
只有道爺南、三抱竹、牛尿港、右先方南貳、灣港、三寶埤南等遺址發現貝類遺留,其他遺址未發現或者很少。骨器不多,以及豬肢骨和鹿角製成骨尖器、穿孔骨器,其功能為縫紉所需的鑽孔尖器,和捕魚用的魚叉、魚鉤等。植物種子出土很少,只有三抱竹遺址灰坑發現稻米遺留。動物骨骼大部分是豬骨、鹿骨、魚骨。三抱竹發掘一具完整小乳豬骨骸。
生業方式
食物來源以農作栽培為主,漁獵為輔。紡織技術較前期提高。陶紡輪有夾砂和泥質,算珠形,用於編織、捻繩。陶網墜為圓筒狀,用於漁撈。
聚落格局
依據所傍河道劃分為四群:牛尿港群、灣港群、古三舍港群、古五間厝港群。遺址之間距離相當近,年代在距今2800~2500年間,推測有部分聚落共存在同一時段中。聚落雖多,單一遺址規模較小,佔居的時間也短,人口也較少。以三抱竹的聚落為例:柱洞密集,屬集居型態,分為東西南三區塊,區塊外圍有貝塚、陶片堆的廢棄物地帶、壕溝、垃圾型灰坑、井式灰坑,區塊之間以不毛地帶做區隔。區塊內部則為柱洞群、空灰坑、小型壕溝、墓葬、井式灰坑、垃圾型灰坑。建築結構可能是長方形或方形的干欄式建築,墓葬群和灰坑位於柱洞群南側或靠近外圍的一側,每個墓葬群有2~7具墓葬。右先方南貳遺址發掘出烏山頭期和大湖期兩層文化,早晚文化層出土遺留有顯著差異,但是呈現的聚落配置極為相似。
工藝技術
早期石器器表殘留的打剝痕跡明顯,晚期比較精細,巴圖形石斧,表面打磨拋光,幾乎未見打剝痕跡殘留。石錛的製作技術也很精細,方角型各面都非常平整。石刀、石鏃都是磨製。玉環、玉管、管珠,材料是東部的閃玉, 玉環以管狀旋截法製作,穿孔玉管見有雙面螺旋鑽孔,玉管珠是整根穿孔玉管截切小段而成。陶容器多將口緣、體部分開製作,再黏合為一完整容器。灰黑陶容器是大湖文化的特色,呈黑色的原因在於降溫時將容器覆蓋密封,陶土中的氧化金屬還原為金屬離子,呈現灰黑原色。部分陶器尚呈現局部紅褐、黃褐色,是因為燒陶技術未成熟,而且僅露天燒製,沒有陶窯所致。
墓葬
墓葬多位於住屋周圍,頭向朝北,且有群聚現象,單體葬。三抱竹遺址有成年女性與嬰兒的伴體葬。葬姿多為仰身直肢或俯身直肢葬。早期埋葬深度約40公分,晚期埋葬深度約70公分,深者甚至150公分。部分墓穴有長條方形有機黑土遺留,應是棺木。嬰幼兒的甕棺葬分為三類:
(一)將遺骸置於完整陶罐內,再以大片陶片或陶盆覆蓋罐口,也有從腹部打破置入者。
(二)以兩個大型弧形陶片,上下扣合,遺體放置其中。
(三)以大陶片或帶緣盆覆蓋遺體。
甕棺葬都是二歲以下的孩童,二歲以上孩童採俯身下肢側屈。甕棺葬和成人墓葬一樣,有明顯墓穴和陪葬陶罐,平均深度約數十公分,也有二公尺者。陪葬品多在墓穴頭側之上,置一小型陶碗、缽、瓶、罐,內裝食物供奉逝者。早期,部分逝者手腕佩戴灰黑色泥質陶環,頭部以石頭疊壓。晚期,少數有覆臉陶,或完整陶盆倒扣頭部,少見陶環陪葬。五間厝南遺址,一具兒童墓葬,頸部有玉質管珠頸飾陪葬物,管珠有70件,排列成串,可能是生前佩戴的飾品。成年墓葬有拔牙現象,拔掉上顎兩側側門牙和犬齒,可能是成年儀式。發現無頭墓葬,間接證實馘首行為存在,五間厝遺址一具無頭墓葬,身上有多處被石茅、石鏃刺入,為爭鬥造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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